一种最为诛心和恶毒的论调认为,父母看护失职应负主责,而此论调居然也有不少拥趸。
李先生一家并非擅闯工地,他们是被销售员带领进入楼盘看房,多么司空见惯的场景,作为一个被动跟随的客户,他们无法预料到会有这样的致命风险。
父母的看护责任,应以合理为限,2岁的孩子能走会跑,是否要苛求父母寸步不离身?几十平米的方寸之间,是要栓条链子,还是弄个背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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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来没有意识对自己和家人的安全负责,一旦出事,却要求全世界为此负责。
看楼不看小孩的,老虎山上随便下车的,抱着孩子看泄洪的,跳下站台横穿铁轨的,快车道上组团暴走的都是这种心态····
没出事:要你管?
出了事:你为什么不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