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40.21.x 于 2017-7-12 10:01 发表 
就算暴走者唔岩都唔需要的姐你咁赣居去撞人吧?佢地错就由法律法规去整治,你撞死人就你去负刑事责任,值得么?[42]
首先的姐不是主观故意撞他们,另外人人都随意在马路上不按照交规行走,万一遇到司机分神撞到你,不管谁对错,受害最大是行人,那行人为什么不好好主动保护自己呢?十八大后提出“依法治国”,你们无好好学习和领悟吗?当习书记讲话是放屁吗?无规矩不成方圆,如果人人三五成群随意在马路上行走成何体统。如果有组织成群占用机动车道,首先应该向公安部门申请同意后,管理部门会实施交通管制,为你们开路,维持交通和公共秩序,这才是一个法治文明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