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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女大学生扶老人事件

警方通报女大学生扶老人事件



警方通报女大学生扶老人事件:两人互有接触,女孩主要责任,老人次要责任

  

9月8日起,淮南女大学生扶老人事件历经一波三折。9月21日,记者从淮南警方获悉,经警方多方调查取证,认定这是一起交通事故,女大学生骑车经过老人时相互有接触,女大学生承担主要责任,老人承担次要责任。

警方通报称,2015年9月8日17时许,淮南师范学院学生袁某在其辅导员陪同下,来到龙泉派出所求助:请求值班民警帮助调取监控,查看其当日上午7时40分许骑车经过中国一汽淮南服务站门口时,是否撞到了一位老太太桂某某。

龙泉派出所进行了多方调查取证,证实袁某骑车经过桂某某时,相互有接触。遂移交交警田家庵二大队处理。

经交警田家庵二大队缜密调查,认定属于一起交通事故。袁某在这起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桂某某承担次要责任。交警田家庵二大队于9月21日,分别 向该起事故的双方当事人下达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告知双方当事人,如双方或一方对事故认定有异议,可自本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 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是我的话,没有接触就报个警,有接触劳资就跑了,扶你老母……
对这个事件,我就表示呵呵
什么叫有接触。。。。。。。。。。。。。。。。。。。。。。。。,撞就撞了,没撞就没撞,有接触,平时走路擦身而过也叫有接触
毕竟是单车,可能刮到一下,没到撞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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