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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为啥不抓白人警察来维稳?

美国为啥不抓白人警察来维稳?


  近日,全美国100多个城市为抗议弗格森布朗案中开枪警察不被起诉爆发示威游行,部分地区破坏严重。11月29日,涉案白人警察戴伦·威尔森(Darren Wilson)宣布辞职。威尔森表示,他所工作的警局由于自己而受到暴力威胁,他自愿提出辞职,“我不愿让其他任何人因为我受到伤害。”早前他曾称自己不后悔开枪,作为警察,在当时的情境下,无论对方是白人还是黑人,他都会开枪。枪击黑人事件发生后,经过长达3个月的论证和商议,大陪审团于24日宣布不起诉威尔森。这一结果引发波及全美一百多个城市的抗议示威甚至严重骚乱。

  这件事发生后中国各新闻媒体有广泛的报道,焦点集中在美国执法者对黑人的歧视,也有网友批评美国黑人在奥巴马都当总统了,却还总是以“弱势群体”自居而冲击美国法庭判决,制造混乱。当然也有一些憋了很久的“爱国者”终于找到了发泄口,激烈批评美国制度制造成的混乱与不和谐。不过,唯独我的一位负责维稳的中国警察朋友从另外一个角度观察事件,并提出了他的疑问:美国当局为啥不起诉甚至直接控制、逮捕那位白人警察,而要让这场骚乱波及一百多个城市,严重破坏美国的形象,危害到国家安全?难道逮捕一名警察的代价会大过一百多个城市持续多日的骚乱事件?

  好问题!其实这次骚乱虽然带着情绪发泄——2008年黑人总统奥巴马上来后,黑人族群充满了希望,希望奥巴马能够改善他们的生活与地位,但迄今为止,美国黑人并没有比奥巴马上台前过得更好——但导火线毕竟就是那位白人警察戴伦·威尔森射杀不携带武器的黑人青年而免于起诉。

  我的这位中国警察朋友的思路很简单:既然这件事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且差不多达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为什么不把白人警察戴伦·威尔森抓起来以平民愤?即便这位警察真的是无辜的,是在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可毕竟因他引发了一场全国骚乱啊。

  而且我们也看到,这位警察既不是高官,更不是华盛顿某位领导人的后代,可以说是一位“微不足道”的小警察。事件发生后,美国几乎使用了一切办法来平息抗议示威,试图维护稳定,甚至连总统奥巴马也亲自出面,可效果甚微,他们为啥不直接采取最简单有效且代价最小的办法:只要把白人警察抓起来,这次事件也就没有任何借口扩大了。美国也就稳定得一塌糊涂了!

  上面说的这种维稳办法我们确实在中国看到过,不止一次,早就N次了:只要某地出现不稳定的事件或者小规模的骚乱,凡是有官员和警察涉入其中的,地方当局首先想到的是平息事件,如果搞不定,事态扩大,上面就会立马对涉事官员或者警察采取“行动” ……大家还别说,这样做确实有效。牺牲一两个官员或者警察,不但平息事件,也让大家不再继续追究下去。稳定维护了,和谐实现了——

  可是,美国人为啥不这样做呢?像弗格森布朗案中白人枪杀(或殴打)黑人的案件并不少,按照我们的模式,很多事件如果当局雷厉风行控制、开除或者逮捕当事的白人警察,根本不会引发骚乱。可他们偏偏要经过冗长的司法程序,最后的判决还常常对群众的不满火上浇油。这就难怪使得我的那位中国警察朋友大惑不解了。

  其实,原因很简单:法治。美国是一个法治的国家,一切都得依法办事。在这起枪击案件中,白人警察到底有没有罪,谁说了都不算,只有大陪审团才能做出是否起诉的决定,一旦作出决定,你也没办法了。即便真上法庭,一旦做出了无罪判决,除非你上诉到最高法院改判判决,或者迫使国会修改“恶法”,否则,总统也只能干瞪眼。大家不要忘记,2000年美国总统大选处于胶着状态,全国几近分裂,结果大法官一开口宣布绝对选票数并不比戈尔多的小布什当选,不管服气不服气,美国人立马不再提出异议。

  当然,美国历史上曾经存在歧视黑人的恶法,并有不公的判决,遵守“法治”的美国曾经依法多次对黑人嫌疑犯做出了错误的判决,而美国黑人和白人也有跨越百年时段的对这些判决进行抗争的历史,并多次把官司打到最高法院,最终迫使美国国会废除、修改和颁布新的法律。从这个角度说,美国黑人对法院涉及黑人的判决进行抗争,是有优良传统的。

  但弗格森布朗案中白人枪杀黑人青年只是一个简单的刑事案件,需要对证据进行检视,然后由大陪审团做出决定就可以了。在美国,谁都知道黑人群体的犯罪率要远远高于其他族群,但说出来就是“政治不正确”。可这不可能不对在刀尖上过日子的美国警察产生心理影响(其中最严重的就是认为黑人更容易持枪对付警察),正是这种心理影响又反过来影响了美国黑人族群,使得他们认为美国警察更倾向于针对他们。

  在这种情况下,美国警察常常陷入困境:他们必须对某个族群更多地提高警惕,但这种过度的警惕只要暴露出来,更不用说对这个族群发生误杀(或者看上去像“误杀”)就会引起麻烦甚至严重的骚乱。可美国的法治又绝对不允许“当局(包括总统)”、警察、法院不经过正当的司法程序而对当事人采取“行动”(除非涉及迫在眉睫的国家安全与反恐,但也得符合反恐法),即便后果很严重,骚乱已经遍布美国一百多个城市,一位小小的白人警察也不能为美国的“稳定”付出代价。

  此时此刻,这位白人警察代表的是美国的“法治”,是每一个美国人是否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是美国法律的尊严。你可以通过上诉或者启动新的调查程序来对付他,但即便那些冲上街头的美国黑人,恐怕也明白他们即便把骚乱扩展到美国每一个城市,白宫、美国当局与法院也绝对不可能因这个原因而悍然逮捕白人警察。

  这就是美国的“法治”,你推崇也好,贬低也罢,无法改变,优点不少,缺点也很多。一名小小的警察同一百个城市的骚乱,在法律的天平上是一样的重量。在我们看来,只要抓一个小小警察就可以平息波及上百城市的骚乱,大多数美国人却根本没有想过这种“维稳”方法。

  中国正在推行社会主义特色的“法治”,但美国的法治精神多少也能给我们一些启示。法治的基本精神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保护百姓,也保护官员。法律保障百姓维护权益,也保护官员与警察履行职责。如果今天你可以为了维稳抓百姓,明天你就可以为了稳定抓官员,最后“稳定”的结果是所有人的生命、财产和安全都不那么稳定!

网调70%支持警察,那个白人警察辞职了,晚上为他设立了两个基金会,募捐了50万美金,收入倍增
美国要是不回应民意,那就是绝对的法治精神。中国要是不回应民意,那就是绝对的暗箱操作,法治腐败。所以这种文章,我只能呵呵!
没文章说得那么复杂。关键还是真相如何?如果真相是白人警察对了就是法治,如果真相是白人警察错了就是死不认错。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40.20.x 于 2014-12-2 15:35 发表
没文章说得那么复杂。关键还是真相如何?如果真相是白人警察对了就是法治,如果真相是白人警察错了就是死不认错。
死不认错就是人治[32] [3]
硬要扯上一位“微不足道”的小警察,呵呵
引用:
原帖由 程乡侯 于 2014-12-2 15:35 发表
美国要是不回应民意,那就是绝对的法治精神。中国要是不回应民意,那就是绝对的暗箱操作,法治腐败。所以这种文章,我只能呵呵!
偏偏是这种骨子里自卑的作者,成天嘲笑别人奴性
美国狗日的白人就是歧视黑人!要是黑人警察打死白人的话,那个黑人警察早被枪毙了。凭啥觉得黑人比较容易犯罪,这不是歧视是什么?[64]
[32] 广州黑人已经证明了一切 那简直
刚刚看了网络学校的课程<依法行政培训班>下的<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法律制度> 袁曙宏  (注:在必修课中),讲座中,老师就讲到中国几个案例,就是为了民意或官意或稳定或影响,故意错判。
如:诉铁道部春节加价,如果铁道部败诉,如何退钱?
研究生诉学校不发毕业证,为了不造成影响而故意错判学习败诉(老师暗指按当时政策也应学生胜诉才对,现在就更加)
举一反三地说,对于占中者随便对警察使用暴力,警察是否能直接开枪击杀?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40.224.x 于 2014-12-2 16:43 发表
举一反三地说,对于占中者随便对警察使用暴力,警察是否能直接开枪击杀?
美国历史上曾经存在歧视黑人的恶法,并有不公的判决,遵守“法治”的美国曾经依法多次对黑人嫌疑犯做出了错误的判决,而美国黑人和白人也有跨越百年时段的对这些判决进行抗争的历史,并多次把官司打到最高法院,最终迫使美国国会废除、修改和颁布新的法律。

开枪击杀了吗?
引用:
原帖由 neby 于 2014-12-2 16:11 发表
[32] 广州黑人已经证明了一切 那简直
广州黑人怎么了~[32]
引用:
原帖由 seaxin 于 2014-12-2 16:58 发表

广州黑人怎么了~[32]
长得太黑了呗,吓死人……
引用:
原帖由 neby 于 2014-12-2 16:11 发表
[32] 广州黑人已经证明了一切 那简直
黑又硬?[10]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20.145.x 于 2014-12-2 17:23 发表



黑又硬?[10]
某个地区的黑人的确系~黑长直。~[32]
文章说得挺好,我就不明白为什么上面的回复有嘲讽作者的。
作者只是通过这个事件说美国是比较法治的社会,最后点到中国要推行法治社会,美国的法治是可以借鉴的,这有什么不对?
冤假错案在任何时候、任何国家都会存在。一个好的法治制度不在于不会产生冤假错案,而在于这些不那么容易发生并且发生了会迅速得到抵抗和纠正。
引用:
原帖由 蓝色魅力 于 2014-12-2 15:58 发表
美国狗日的白人就是歧视黑人!要是黑人警察打死白人的话,那个黑人警察早被枪毙了。凭啥觉得黑人比较容易犯罪,这不是歧视是什么?[64]
什么时候黑人警察打死白人后被枪毙了?

举个例子来看看?
抓了白条子,就不怕白人种族起来闹?对于说哪里是法治哪里是人治,作者去过美国么?亲身经历过类似需要维稳的事件么?拿着卖白菜的钱操着卖白粉的心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64.101.x 于 2014-12-3 09:44 发表
抓了白条子,就不怕白人种族起来闹?对于说哪里是法治哪里是人治,作者去过美国么?亲身经历过类似需要维稳的事件么?拿着卖白菜的钱操着卖白粉的心
之前有个黑人球星杀了白人老婆被判无罪的案件,未见白人起来闹。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20.200.x 于 2014-12-3 10:19 发表


之前有个黑人球星杀了白人老婆被判无罪的案件,未见白人起来闹。
他有钱有地位有名啊,连白女人都争着做他老婆。
引用:
原帖由 小鱼的理想 于 2014-12-3 08:41 发表
文章说得挺好,我就不明白为什么上面的回复有嘲讽作者的。
作者只是通过这个事件说美国是比较法治的社会,最后点到中国要推行法治社会,美国的法治是可以借鉴的,这有什么不对?
难得有这么平和的态度,赞一个。就事论事、以理服人难道真这么困难?就算GDP第一,人文环境和人家差得还太远了。

[ 本帖最后由 虫虫狙击手 于 2014-12-3 10:39 编辑 ]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40.20.x 于 2014-12-3 10:24 发表

他有钱有地位有名啊,连白女人都争着做他老婆。
辛普森有钱有地位就令白人不敢抗议他杀白人?

审批后辛普森破产了,白人一样也没有起来抗议。

所以那个“黑人警察杀白人会被枪毙”是胡说八道。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20.200.x 于 2014-12-3 10:40 发表


辛普森有钱有地位就令白人不敢抗议他杀白人?

审批后辛普森破产了,白人一样也没有起来抗议。

所以那个“黑人警察杀白人会被枪毙”是胡说八道。
因为是白人政府的审判,所以不会自打嘴巴,所以辛普森破产后,白人也没必要起来抗议了。
引用:
原帖由 虫虫狙击手 于 2014-12-3 10:38 发表


难得有这么平和的态度,赞一个。就事论事、以理服人难道真这么困难?就算GDP第一,人文环境和人家差得还太远了。
“作者只是通过这个事件说美国是比较法治的社会”?
这个事本身就存在疑点,用有疑点的事来说理是空中楼阁。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40.20.x 于 2014-12-3 10:45 发表

因为是白人政府的审判,所以不会自打嘴巴,所以辛普森破产后,白人也没必要起来抗议了。
你根本不明白,美国政府根本不会参与法院审批,连法院法官都不会对犯人审批,是中国所谓的”陪审团“去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

而“陪审团”的组成,是从数十万市民中随机抽选出来的几十名合资格的平民(无犯罪记录等等)作为候选人,再由控方、辩方共同筛选出的9-12人组成的,他们检视控辩双方的提交的证物,和听取控辩双方的辩论,再决定被控人是否罪行成立。

政府根本不能参与审批。
什么时候黑人警察打死白人后被枪毙了?

举个例子来看看?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40.20.x 于 2014-12-3 10:49 发表

“作者只是通过这个事件说美国是比较法治的社会”?
这个事本身就存在疑点,用有疑点的事来说理是空中楼阁。
请教“疑点”是哪些?
引用:
原帖由 虫虫狙击手 于 2014-12-3 10:58 发表


请教“疑点”是哪些?
白人警察打死黑人究竟有无犯错?黑人为什么会抗议?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20.200.x 于 2014-12-3 10:57 发表


你根本不明白,美国政府根本不会参与法院审批,连法院法官都不会对犯人审批,是中国所谓的”陪审团“去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

而“陪审团”的组成,是从数十万市民中随机抽选出来的几十名合资格的平民(无犯 ...
“政府”是泛指,这是用中国式的说法,通俗地讲就是白人的国家体系啊。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80.39.x 于 2014-12-3 10:58 发表
什么时候黑人警察打死白人后被枪毙了?

举个例子来看看?
典型的因果倒置。不问缘由,只看结果。按这逻辑:就算是黑人犯法,只要白人警察打黑人就一定错了?

而要黑人警察打死白人得例子就更荒唐了,没有发生的事如何举例(也可能是真有,但我孤陋寡闻不知道)。就好比问别人恐龙肉吃起来是什么味道一样可笑。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40.20.x 于 2014-12-3 11:03 发表

“政府”是泛指,这是用中国式的说法,通俗地讲就是白人的国家体系啊。
白人的国家体系怎么选出了个黑人总统奥巴马 ?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40.20.x 于 2014-12-3 11:01 发表

白人警察打死黑人究竟有无犯错?黑人为什么会抗议?
我不知道白人警察打死黑人究竟有无犯错?请告知。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40.20.x 于 2014-12-3 11:01 发表

白人警察打死黑人究竟有无犯错?黑人为什么会抗议?
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大陪审团里有3个黑人。

所以,我能不能说:美国黑人都认为白人警察枪杀黑人合法?
LS两位,所以说不清,就存疑啦。
我同意楼主的观点,中国应该反思,为什么出现类似的事情不能像美国警察那样迅速果断,出动装甲车、迫击炮、喷火器和冲锋枪迅速镇压,大量逮捕,新建7.5暴动居然有些警察只有警棍,连枪都没有,这点中国警察配置远远落后美国国际标准,应该大力提倡。同时强化法治,违法一定要开枪,现美国白人警察一样坚决维护法律尊严!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20.200.x 于 2014-12-3 11:17 发表


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大陪审团里有3个黑人。

所以,我能不能说:美国黑人都认为白人警察枪杀黑人合法?
既然按照您说“美国黑人都认为白人警察枪杀黑人合法”,那可不可以认为那些上街示威的肯定没有黑人?都是外国势力收买的外国人?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40.20.x 于 2014-12-3 11:21 发表
LS两位,所以说不清,就存疑啦。
不是说不清,而是没有疑点(起码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以后有没有新的发展就谁也不知道)。没有疑点还存什么疑?难道说拿菜刀的人就一定是杀人犯,即使他只是刚从超市买把刀回家切菜?
引用:
原帖由 虫虫狙击手 于 2014-12-3 13:16 发表


不是说不清,而是没有疑点(起码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以后有没有新的发展就谁也不知道)。没有疑点还存什么疑?难道说拿菜刀的人就一定是杀人犯,即使他只是刚从超市买把刀回家切菜?
人家黑人就是因为有疑点才上街抗议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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