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什么人民公安,人民法院,各级党政领导等)的觉悟(连罪犯赵志红都不如,罪犯他还知道:自己做事、自己负责’的态度!积极配合政府彻查自己的罪行!现特向贵院申请派专人重新落实、彻查此案!还死者以公道!还冤者以清白!还法律以公正!还世人以明白!让我没有遗憾的地面对自己的生命结局。)可这些办错案的人民公安,人民法院党政各级组织,在这冤案面前,做了些什么呢?这冤案是发生在那个自称为:又是代表人民根本利益!又是代表什么,什么!的年代,难道政府就用制造冤案来代表人民的利益?决不能让那些制造这起冤案而又受到嘉奖、升官发财的人XX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