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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故事(83)《致命的勾引》

真实故事(83)《致命的勾引》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

大多数人都知道这一点,也知道在受到不法侵害时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可有时候,法律不光会保护受害者,也会保护那些加害者。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并不是法律的漏洞,而是道德约束了法律的结果。

很奇怪吧?怎么会有法律去保护那些加害别人的人呢?法律不是道德的底线吗?为什么反而被道德约束呢?

然而,有些案件就一直游离于法律和道德的边缘。

2018 年底,一个寒冷的夜晚,警方接到一起报案,报案人在电话里说自己的女邻居浑身是血地跑来求助,他让女邻居进门,自己则跑到女邻居家去查看情况,结果却发现了一个躺在床上的男性尸体,慌忙之下拨打了报警电话。

报案人由于慌张,说话颠三倒四,只描述出个大概,警方在得到地址后就立刻赶了过去,我也第一时间跟随到了案发现场。

到达这里的时候,周围已经有很多围观的群众了,为了防止案发现场被破坏,我们第一时间拉起了警戒线,之后,就进了案发现场。

首先映入我眼中的是地上的血脚印。是赤裸的脚踩出来的,初步判断脚印脚跟与脚趾间距大概在二十五公分左右,是女性踩出来的脚印。

顺着脚印走到客厅,脚印在客厅没有停留,一直通往卧室。卧室的门没有关,一具浑身赤裸的男性尸体躺在沾满了鲜血的床上。

只要一看案发现场,就能大概猜得出发生了什么。

我们立刻联系法医,同时对案发现场进行拍照取证,由于忍受不了房间里的血腥味儿,我趁着法医验尸的时间去了报案的邻居家,其中一个女同事正在安抚受害者。

那位跑来邻居家求助的女人。

她坐在椅子上,低着头捂着脸,沾着血的头发从额前垂下来,我第一时间没有看到她的脸。

她披着一件厚重的黑色男性外套。

另一个同事把报案人叫出来,我默默地跟出来,把女同事和受害者留在房间里。

「能再跟我们说一下经过吗?」

报案人听到这句话下意识地咽了口唾沫,不知道是出于紧张还是想到了别的东西,他歪着头看着关上的门,没有直视我们的眼睛。

「十点左右吧,我正准备洗个澡,刚脱两件衣服,就听到了敲门声,很急促。我出去一开门,就看见她跪坐在我家门前,还浑身是血,说『救我』。」说到这里他才转回头来,直视着询问他的警察:「她什么都没穿。」

「继续说。」

报案人舔了舔嘴唇:「我让她进屋,把我脱下来的衣服扔给她,就立刻去她家查看情况。她出来的时候没关门,我就直接进去了,看见床上有一个死人,然后报了警。」顿了顿,他又补充了一句:「除此之外我什么都没做。」

我抬起头看了他一眼,他也看向我,看得出他也有些慌张,但眼神里的克制还是让他给人一种非常理性的感觉。

「你报完警之后呢?回来没有?她在干什么?」

「她坐在地上哭,说她被强奸了。我让她穿上我的衣服和裤子,去卧室待着,关上门之后我就一直在门口等到你们过来。」

「你关上门之后,让她一个人待着,对吗?」

「对。」

「这期间她一直一个人待在你的卧室?」

「对,我什么都没有看。」

根据报案人所说,他跟女邻居没有来往,只是遇见的时候会打声招呼,仅此而已,他只知道女邻居是独居。

在女邻居向他求助前,他完全没有听到任何声音,这栋楼的隔音效果非常好。

发现案发现场后他也什么都没动,就立刻报了警,所以案发现场保存地很完整。

我们又问了他一些相关细节,他始终都保持得很克制,而且回答时多次重申「什么都没做」「什么都没看」,这一点倒是引起了我的注意。

不久后,受害者的情绪也逐渐稳定下来,被警车带走,而我则留在案发现场继续调查取证。

经过法医的初步判断,死者的死因是窒息。

一把水果刀从侧边扎进了死者的脖子,扎穿了颈动脉,同时也扎穿了喉咙,现在水果刀还留在死者的脖子里,具体情况还需要进一步检验。

「真年轻。」法医感慨地说:「他的年纪也就在十八岁左右。」

我看了看死者的脸,的确是一张非常年轻的脸,但因为恐怖的表情和铁青的脸色,导致我之前并没有注意到。

「知道他的身份了吗?」

我摇了摇头:「那个女人暂时什么都没有说,详细的咱们得回队里才能知道。」

我们又对客厅、浴室等地方进行了详细的检查,提取了指纹、毛发等证物,等结束这一切后已经是深夜了。

第二天,我又一次见到了受害者。

这一次我清楚地看到了她的脸,才发现原来她这么美丽,就像电视里的女明星一样。我很少见这么漂亮的女性,连眼神好像都能勾人心魄一样。

她叫沈萍。

我终于明白报案人那种克制的理性来源何处。他的注意力恐怕大部分都放在了受害者身上,从而不知不觉地将重点移向了她。在接受询问时他所表现出来的克制,正是因为他需要这种克制。

报案人在报案时说话颠三倒四,在警方赶到后又显得十分冷静,这正证明了这一点。

「我昨天白天有点累,下班回家后也没有做饭,想躺一会儿,却不知不觉间睡着了。等我醒来的时候,我看见他坐在我床边,拿着水果刀蹭我的脸。我当时吓坏了,想叫,他威胁我说,我要是敢出声,他就杀了我。然后他就爬上了我的床。」

在陈述案发经过时,受害者竟然也表现得很克制。

「他让我把衣服脱了,强奸了我。我因为害怕,没敢反抗,谁知道他过程中他突然把水果刀放在了旁边,两只手往我身上摸,我因为害怕,趁他高潮的时候把水果刀抢过来,扎死了他。」

说到这里,她的身体才渐渐放松。

我很少见有人可以这么冷静的叙述被侵害的细节的,更难得一见的是她在受到伤害时能够冷静的寻找机会反抗,趁施暴者最松懈的时候拿水果刀刺死施暴者。

根据案发现场的情况来看,她的话基本符合事实。

在这之前,法医也对她的身体进行过检查,在其阴道内有残留的精液。

「你认识他吗?」

她听到这句话时忽然愣了一下,情绪又明显的激动起来,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一个名字:「王天盈。」

说出这个名字之后,她又低头哭了起来,无论再怎么询问也不再回答一句话。

王天盈这个人的信息,也很快就查到了。令人吃惊的是他真的很年轻,今年才刚满 18 岁,更令人吃惊的是,这个人才从少管所里出来没多久。

我们立刻联系了他的父母,同时调阅了他的犯罪记录,发现了更令人毛骨悚然的事情。

四年前,王天盈因涉嫌故意杀人,被警方依法逮捕。由于其当时刚满 14 周岁,属于未成年人犯案,只能够承担部分刑事责任。

他被法院判处四年有期徒刑,由少年犯管教所收容管教。距离他犯案的三天前,他才刑满释放。

案底中对他四年前的犯罪经过有详细的描述。

他的同班同学中有一个叫朱悦的小女孩,因长得漂亮,王天盈很早之前就对她产生了想法。在一次放学后,王天盈邀请朱悦去他家里玩。

当时王天盈的父母都不在家,在玩耍的过程中,王天盈把手伸进了朱悦的衣服里,遭到了朱悦的反抗和谩骂。小女孩说要回去告诉他家人,因为怕受到责备,王天盈一时冲动,捂住朱悦的嘴把她拖回家中,这一过程中造成了朱悦窒息死亡。

王天盈的父母回家后没有庇护儿子,而是立刻报了警。

我们也调查了朱悦的个人信息,她的父亲叫朱成刚,而她的母亲,就是沈萍。

现在,我们都明白了沈萍在说出王天盈的名字后因何保持沉默,他杀死了她的女儿。同时,我们也感到一股难言的恶寒。在这个少年犯从少管所出来后,刚过三天,就迫不及待地找到了自己杀死的女孩儿的母亲,再次犯下恶行。

王天盈的父母得知消息后立刻赶到局里,自己的儿子做出这种事来,他们羞愧得无地自容,也完全没有怨恨沈萍杀了他们的儿子,甚至在得知儿子已经死亡后,他们说,他们也解脱了。

「他回来那天还说要改过自新,弥补自己犯下的错,我们竟然还为此高兴。谁能想到才三天他就去找人报仇。没人找他报仇,他就该谢天谢地了!」王天盈的父亲情绪无比激动。

隔天,法医出具了尸检报告,王天盈的死因是窒息,同时伴有失血过多。他身上有挣扎的痕迹,在临死时,他抓住了沈萍的脖子,在他的指甲里也找到了沈萍的皮肤组织,沈萍的颈部现在还留有抓痕。

凶器已经取了下来,就是那把水果刀。据了解,水果刀是沈萍家的,一直放在客厅的果盘里,我在上面检测出了沈萍的掌纹和指纹,但因为上面的血迹过多,导致掌纹和指纹残缺不全,并且有被覆盖的痕迹。

这把刀是沈萍家的,一开始刀把上就留有沈萍的掌纹和指纹,之后又被王天盈拿起来,沈萍的掌纹和指纹就被覆盖了。王天盈放下刀后,沈萍又拿了起来,王天盈的掌纹和指纹也被覆盖,这种情况下提取王天盈的掌纹和指纹是一件相当艰难的工作,短时间内难以完成。

不过,我在刀上找到了粉色的纤维。

由于案子发生之后很多人都来围观,这件案子就迅速传开了,甚至还有好事者扒出了沈萍一家在失去女儿后的状况。

我在对纤维进行鉴定的时候收到了这个消息。

由于无法承受丧女之痛,在案发一年后,沈萍就和朱成刚离婚了,从此沈萍深居简出,而朱成刚则一直在上诉。

他觉得王天盈判得太轻。因为其犯案时还属于未成年人,法律规定年满 14 周岁未满 18 周岁只承担部分刑事责任,这让朱成刚感到不公平。

这就是道德约束法律的结果。

未成年不完全具备成年人的认知能力,且以后的人生还很漫长,应当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在道德的约束下,这一特殊的群体就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豁免权」,王天盈故意杀人却只判了四年有期徒刑,就是有这种无形的「豁免权」存在。他犯案时年满 14 岁,如果不满 14 岁,甚至不用承担任何刑事责任,也就是说,他杀了人,一样什么事都没有。

这对死者是极其不公平的。

朱成刚以此为由持续上诉,可却接连被驳回,一个人想要撼动整个司法体系,几乎是不可能的。

在案发后的第三天朱成刚也来到了警察局,以一种胁迫的口气要求我们立刻放人,但现在这起案件还没有盖棺定论,毕竟沈萍杀了人。

同一天,曾关押王天盈的少管所又曝出了一堆信件。

这些信件是邮寄给王天盈的,在他被关押时收到了好几封。王天盈被释放那天,他没有把这些信带走,而是留在了少管所,在这件案子发生后,少管所的监管人员整理他留下的物品时找到了这些信件。

七封信件,竟然全都是沈萍写的。

我一一读过,一开始沈萍指责他杀害了自己的女儿,咒骂他赶紧去死,言语中带着一股无力的愤怒,之后的信件也带着一如既往的恨意,但笔锋却稍有缓和。看得出来,王天盈给回过信,而且是祈求原谅的信,不过我们没有在沈萍家找到这些信。

最后一封信是在王天盈出狱前的一个月邮寄过去的:

你想让我原谅你,这是不可能的事。我的女儿是你杀死的,而你没有得到报应。你认为你做什么可以让我原谅你?

可是法律、公德,所有人都愿意给你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这是我无论如何都改变不了的事实。

我也只能给你一个机会。

你要做什么才可以让我原谅你?

这封信是最短的一封。

在这些信件曝光后,沈萍无罪的呼声越来越高,同时对王天盈的谴责也越来越强烈。一个女人在女儿被杀害的情况下还肯给犯罪者一个机会,尽管这并非出于心甘情愿,但犯罪者非但没有反省,反而在出狱之后又进行了第二次犯罪,他的结局可以说是死有余辜。

甚至有人质疑,这起连环的悲剧到底为什么会存在。就连我也感到不可思议,暗自疑惑这是否也属于一次冷漠的道德绑架?

因为法律和公德都原谅了你,所以我也不得不原谅你,尽管你杀害的是我的女儿。

未成年人犯罪虽然会留下案底,但在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却是予以封存且进行保密,王天盈正符合这一点。除了公安机关因为办案需要可以调取、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可以查询,其他人是无权调取这份案底的,也就是说,未成年人犯了罪依然可以像正常人一样继续生活。

法律在不遗余力地保护一个加害者,而我们调查的正是这样一个加害者被杀死的案件。

我们只能顶着巨大的压力尽快调查,其重点又落在了「正当防卫」上。

我之前参与侦破过一起正当防卫的案件,那起案件始终在我的心里笼罩着一层乌云,以至于对正当防卫这个词格外不安。而沈萍在讲述案发经过时不同寻常的冷静,更是加重了我的不安感。

因为这起案件有一个不能忽略的疑点,就是王天盈是怎么无声无息地进入沈萍家的。

她的家在八楼,不可能从阳台进入,我们也检查过阳台,没有留下王天盈的脚印,他的鞋是放在客厅的鞋柜上的。也就是说,他是从正门进入。

沈萍说忘记了自己有没有关门,因为太累了。这的确是一个合适的理由,可随手关门几乎是所有人的习惯,我也检查过她家的门,门锁没有被撬的痕迹。

这一次,我又发现了一个疑点。

凶器上发现的粉色纤维是棉。

法医在尸检时也在尸体的伤口附近找到了棉。

沈萍家里的床单也是粉色的,但却不是棉,她家的枕套才是。这证明凶器和枕头接触过。

我再次检查了案发现场的照片,枕头是放在床头的,王天盈在实施强奸的过程中——我不愿去思考这种情况,不过王天盈不会把刀放在枕头上,因为在这一过程中他够不到。

除非枕头是之后放回去的,又或者凶器是之前接触了枕头。

这一发现令我压力倍增,甚至在怀疑我们应不应该继续调查下去。

实际上作为一个警察,除了找到真相之外是没得选择的,因为我们就肩负着这样一个责任。

我又试图从凶器上提取王天盈的掌纹和指纹。

最上面的一层很好提取,但由于下层被覆盖,导致难以甄别,我只能一点点的将这些残缺不全的成像和两人的掌纹和指纹进行对比。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沈萍和王天盈的指纹区别非常明显,沈萍十指全部都是斗形纹,犹如漩涡一样一圈圈盘旋的纹路,而王天盈的指纹是萁形纹,没有一根手指上有斗形纹。

在凶器上被覆盖的指纹全部都具有斗形纹的特征,而没有跟王天盈相似的萁形纹。

我几乎可以断定,王天盈的指纹不在凶器上,他从始至终都没有接触过这把杀死他的水果刀。

这一发现让所有参与这起案件的调查人员都不好受。为了保证准确性,我被要求继续进行鉴定,但结果依然如此,王天盈接触凶器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案发现场没有发现手套,根据沈萍的描述,王天盈也没有时间和机会把指纹抹掉,那只剩下一个可能性了。

沈萍没有被威胁,她杀死王天盈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那么王天盈到底因何出现在沈萍的家中呢?为什么她要跟一个杀害了自己女儿的人上床?

我们最后一次审讯沈萍的时候,她依然非常的平静。就算被告知凶器上没有王天盈的指纹,她的情绪也没有丝毫的波动,说「看来我真的逃不掉」。

我不得不说,当时的气氛恐怖到了极点。

她用死寂一般的口吻讲述了整个案件的经过。

女儿被杀死后,我和我丈夫就一直等待法院的判决。当得知法院只判处杀人者四年有期徒刑,而原因则是「犯罪者系未成年人」,我忽然觉得,我也被杀死了。

王天盈是未成年人,我女儿就不是吗?

你们给杀人者一个机会,谁来给我女儿一个机会?

从那以后,我和我丈夫一看到对方就能想起我们的女儿,为了逃避这种折磨,我们离了婚。他一直在上诉,想为女儿讨回公道。可我知道,这没什么用,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它处心积虑保护加害者,却对受害者熟视无睹。

所以我就决定自己给女儿讨回公道。

我找到了关押他的少管所,但是没有探视权。所以,我就给他写信,折磨他,却没想到他给我回了信,真的想要悔过,不知道是他父母教的还是少管所教的。

于是我利用这一点,继续写信指责他的所作所为,不相信他会改过自新。同时,我还给他留下点希望,让他觉得他能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取我的原谅。

我想他出来以后一定会主动来找我。所以,在他出狱之后,我就一直把水果刀放在枕头下面,天天等着他过来,没想到只用了三天,他就来找我了。

你们知道吗?我只穿着内衣内裤站在他面前的时候他眼神里的渴望?

如果他真心想要悔过,怎么可能不回避?因为他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他杀死一个小女孩儿,也才服刑四年而已!

我不用去勾引他,他就想跟我上床!

说到这里沈萍笑了起来。

跟自己杀死的小女孩的妈妈上床,只要稍微正常一点的话,都会觉得是很恐怖的事情,可是他没有拒绝,他觉得刺激!

沈萍的心理已经完全扭曲了。

你们肯定不知道他说过什么。在跟我上床的时候,他竟然说想当我儿子,这种魔鬼怎么有资格获得别人的原谅?

我在他最放松的时候,抽出枕头下的水果刀,扎进了他的脖子里,为我女儿报了仇。然后,我假装被强奸出去求助。

幸好我邻居是个正直的人。我在他房间里笑了几十分钟,他完全没有打扰我。那段时间,是我人生中最高兴的时刻。

既然已经被查到了,我也没什么好辩解的,我承认就是我杀了他,他没有资格重新做人。

我绝对不接受杀了我女儿的人还活在这个世上。

对她的审讯结束,却没有一个人因破获了这起案件而解脱。

我们特意在报告中增加了一个内容。

没有证据表情沈萍故意勾引王天盈上床,如果当时王天盈抗拒了冲动,那么毫无疑问,他就得到了一个不会被杀死的机会。

这证明沈萍也给了他一个机会。

我很不想承认她有罪,但法律不会给她一个机会。因为,她是一个成年人,她拥有完全独立的思想和行为,就像报案人对自己行为的克制,她一样拥有。

只不过她没有这样选择,而是走向了犯罪的深渊……

小时候把English读为"应给利息"的同学当了行长;读为"阴沟里洗"的成了小菜贩子;读为"硬改历史"的成了政治家;而我不小心读成了"应该累死" ……
未成年人渣保护法
这个母亲必定是会重判的,因为这是一个成年人蓄谋已久的谋杀,还是蓄意报复,性质已经相当恶劣了,她死去的女儿也不会在法官在量刑时候的考虑范围内,“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它处心积虑保护加害者,却对受害者熟视无睹”这就是中国法律的可笑之处,我们经常批评西方对中国说三道四,搞双重标准,殊不知,咱们自己的法律就是驰名多年的“老双标”,不正视,还一味只会说别人在抹黑
以家D靓仔个个熟到西甘,未物七成年啊,强奸拍片物七都有
前段时间看到一群未成年活埋一个小伙的事,现在完全不敢小瞧这些未成年,恶魔不分年龄。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86.20.68.x 于 2022-8-17 15:12 发表
以家D靓仔个个熟到西甘,未物七成年啊,强奸拍片物七都有
有无人解释一下这层楼在说啥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21.30.x 于 2022-8-18 10:15 发表
以家D靓仔个个熟到西甘,未物七成年啊,强奸拍片物七都有
有无人解释一下这层楼在说啥
现在的年轻人一个个都太成熟了,都还未成年,强奸拍片什么事都有了 (献丑了,不知道对不对,请专家指正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86.48.128.x 于 2022-8-18 10:51 发表

现在的年轻人一个个都太成熟了,都还未成年,强奸拍片什么事都有了 (献丑了,不知道对不对,请专家指正
现在的年轻人一个个都太码币成熟了,都还没特么成年,强奸拍片特么什么都有了(还是少了白话的韵味
其实吧可以在给骚年口的时候咬断鸡鸡,再把蛋蛋捣碎,然后马上报警,真没必要杀人的,留那畜生一条烂命痛苦一生更好,自己也能保全住。
引用:
原帖由 huahua 于 2022-8-18 10:57 发表

现在的年轻人一个个都太码币成熟了,都还没特么成年,强奸拍片特么什么都有了(还是少了白话的韵味
我是说粤语的 但就是不太知道他说的啥
引用:
原帖由 wangjian 于 2022-8-18 11:28 发表
其实吧可以在给骚年口的时候咬断鸡鸡,再把蛋蛋捣碎,然后马上报警,真没必要杀人的,留那畜生一条烂命痛苦一生更好,自己也能保全住。
蓄意伤人也要坐牢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21.30.x 于 2022-8-18 11:30 发表

蓄意伤人也要坐牢
比杀人好得多了,而且可以说是兴奋过度不小心咬的,不是蓄意伤人的,反正你又没法核实,可能只需要赔钱就得了,都不用判刑。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21.30.x 于 2022-8-18 11:30 发表

蓄意伤人也要坐牢
你说蓄意伤人我说是正当防卫囖,至于捣烂蛋蛋和鸡鸡只是一时激情泄愤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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