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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发表于 2013-7-2 15:44
常回家看看之后,要不要常回家带带?(转)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今日起正式实施。新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也被媒体解读为“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不常看望老人将属违法。该法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中国新闻网2013/07/01)
拍案惊奇 当歌声变成了法律
一直以为,《常回家看看》这首歌,似乎是那英在前几年春晚上唱过的。搜索之后,却发现,早1999年春晚上,就由蔡国庆、陈红、江涛、张迈共同演绎过。且在2012年春晚再次响起,由蔡国庆和王珞丹一起演唱。
不管谁唱的,曾经感动过无数游子是不争的事实。十四年后,歌声变成了法律,也已是不争的事实。
虽然我们不知道“常回家看看”入法是否与这首歌的流传有着什么联系,但它却将成为一个标杆,或许会引发新一轮的亲情歌曲创作热潮。以前中国的文人讲究立言立功立德,这首歌的作者可以偷笑了,立言立功立德咱做不到,立法,咱可就做到咯!
保障法修订条文一半多 为何独钟情常回家看看
相信绝大多数的网友,都没有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找来看一看的兴趣。各大媒体在报导时,也仅将他们认为重要的内容做了一些引用或综叙,最终的落脚点,还是“常回家看看”五个字。便如本文所引用的一段,其在中国新闻网上的标题是,《一批法律法规今起实施,“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所谓一批,还包括《出境入境管理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奖金管理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等。在我看来,对劳务派遣的管理和规范以及对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提供助学金等的重要性,是远远超过《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常回家看看条款的。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九章八十六条,有近一半的内容经过了修改或者补充。涉及到老年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对政府和社会在帮扶老年人,也做出了许多要求。为何独独大家对第十七条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关注度如此之高呢?而对同一条款中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基本无视呢?
不得不说,媒体的引导是最重要的原因。而媒体的引导,又源自几大社会现实——中国的老龄化程度已超出人们的想象了,中国的外出务工人员太多导致的空巢现象太多了,空巢老人们受到的关爱太少了。
以上的每个问题,都可以写出一本大部头的书来。都可以做为某些专家学者安身立命的饭碗。在很大程度上,接近于无解。
就在很多人惊呼自己将被违法之时,媒体有意无意的忽略了与看望并列的“问候”两字。人在江湖,身上由己。相信也没有几个人敢援引“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一条去跟自己的老板斗狠。人们不能常回家看看,但可以常打打电话问候一下父母亲人——也就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了——如果说“应当经常看望”是立法都带着善良的心思闭门造车的话,“或者问候”四个字,无疑是给法律的执行留下了一张大大的后门。
保障了老年人 下一步是保障未成年人
与空巢老人少人关爱类似,留守儿童缺少关爱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说得不好听一点,老年人黄土埋到了脖子边,再少关爱也就那么几年;而留守儿童却如初生的小树,后面的日子还长得很。连续几天的新闻里,儿童溺亡、饿死、坠楼的报道,揪紧了人们的心。而留守儿童不愿读书、辍学、打架、偷盗等等的新闻也是常有所见。联系到近年来农村大学生所占的比例不断下降的现状,有关部门没有理由对此现象视而不见。既然能在《老年人权益保护法》里对政府的权责进行界定,就当在《未成年人保护法》里更突出政府和社会的责任。
结语:会有几个老人将未常回家或问候的儿女告上法庭呢?又还要有多少未成年人生命才能唤起政府和社会对他们的重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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