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明显是为了喷而喷,连基本的法律常识和思维也欠缺。
一、“可是……可是,甲先生冲进火窟,第一眼看到的不一定就是妈,也有可能是女友呀。如果女友向他呼救,他该怎么回答?”
题目没有说明先见到谁,当然就是默认救助的难度一样,作者凭什么假设一个题目没有的前提?
二、“为了弄清楚我们是如何成为犯罪分子的,先来看两个很老很老的智力测试题”
话锋一转又到了智力测试栏目,但我没记错的话我在司法考试的考场吧?司法考试,当然得在现有的法律体系和框架下做题,然而作者竟然用哲学层面的问题去思考法律层面的问题,这道智力测试题连正式的法律渊源都算不上,作者竟然要以此来判断司考题目,也是醉了。
三、“当时我就想,凭相像去救一个人,很容易的,顺手一捞,就救出来了。但现实绝非那么容易,几条冲锋舟闯过重重险关,途中几次翻折被困,如果他们不是训练有素的士兵,早就半路被洪水冲得不知去向了。
别把救人想得太简单!
只可惜出题人没看过这个节目。”
好了,现在又到了抢险救灾栏目,我倒是想知道,救人的难度和题目有个几毛钱的关系?题目设置明显就是可以救助的前提,作者非得说救助有多困难,说了都算了,最后还特意嘲讽了出题人。人的无知与浅薄并不可悲,可悲的是还不自知。
回归到这条题目,在现有的法律制度下,对一方有救助义务,对一方无救助义务,且可以救助的前提下,不救助对其负有救助义务一方,当然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毫无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