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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读不懂的房价数据

公众读不懂的房价数据




 8月26日,面对近期舆论对上海房价统计数据结果与实际房价差距甚远的质疑,国家统计局火速回应“报道失实”后,宣布对上海房产数据统计系统进行清查。据悉,上海因此将暂停公布今年房价数据。事实上, 房地产数据、尤其是房价数据“失真”,几乎成了公众惯性质疑的对象。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长期让公众感受与数据不一致呢?[详细]
不科学的统计方法

7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简称“国房景气指数”)为104.72,比6月份回落0.34点,比去年同期提高6.71点。(图:财经网)



据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0年7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 10.3%,涨幅比6月份缩小1.1个百分点;环比与上月持平。



国家统计局公布《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上涨1.5%,其中新建住宅价格上涨1.3%,二手住宅价格上涨2.4%;房屋租赁价格下降0.6%。


  
全年房价简单算术平均,得不出直观真实的市场数据

在和普通人关系最密切的房价数据上,官方公布的数据往往与民众感受相距甚远。其中,对房价涨幅数据与“真实情况”不符的质疑最为常见。新近一个例子是,年初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9年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5%”,随即引发了广泛质疑。 1.5%的所谓平均涨幅无法对应公众对“房价大涨”的愤懑,究其根本,还是简单平均的统计方法不科学。

据统计局后来回应,年初和年末房价差剧大。这一情况本应体现到数据中,但统计局偏偏把12个月的数据进行了简单算术平均,让公众无从读出价格变动的“V”型,更不可能认同数据所反映的结论。这种统计方法,即使过程没有大错,其数据的参考价值也非常小:既无法反映市场变动的趋势、也满足不了差异越来越大的社会现状,连“服务决策层”的功能也很可疑。

以均价计算“房价收入比”不专业,结果易造成误导  

2010年5月,房地产研究机构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公布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房价收入比达8.03,并判断,东部地区纯商品住宅的房价收入比超过14,存在房价泡沫;而大部分中西部地区,房价收入比普遍较低,基本上没有房价泡沫。受到国内专家和机构青睐的“房价收入比”看上去更直观,但实际上其计算过程也值得质疑。

北京市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就指出,要计算“房价收入比”,其实对数据的选取要求很高。如果无法用足够严格的数据计算,其结果也不可避免变成“误导市场与民众的工具”。国际通行的算法,是采用全部收入、住房套面积和住房交易价格的中位数而非平均数,并且要同时纳入经适房和二手房等同时计算。在统计学中,中位数比简单算术平均数统计难度要高,但可以减少最高房价和最低房价对整体情况的影响,有利于结果贴近实际情况。而据任志强描述,国内大部分专家不是不懂、就是根本得不到这个数据。 [详细]


统计不考虑高低价房成交情况,高房价“被平均”

平均值统计的另一重大缺点,是反映不了成交结构变动对市场的影响。 所谓“成交结构”,通俗的说,就是市面上比较贵的房子和比较便宜的房子卖出去的比例。如果简单取销售总额平均值,就会出现较高的房价“被平均”。与香港和国外比较成熟的房产市场不同,由于政策调控频繁等原因,中国房市波动极其大,成交结构的变动也比其他市场也要大。

以深圳上半年房价统计为例,从均价统计看,6月的房价(17000元/平米)比1-5月均价均(20000元/平米以上)低出不少,环比跌15.8%。但若同时考虑成交结构,便发现6月深圳新房成交前10名楼盘以片区低价盘(15000元/平方米以下)为主,均价超过20000元/平方米的只有3个项目。可见,新房均价上的较大下跌,主要受成交结构变化影响,而并非统计数据所反映出来的房价下跌。若剔除成交结构的影响,深圳新房均价实际上基本没大变动。[详细]


不靠谱的数据来源

从近期一线城市情况看,中小户型继续被热烈追捧。图为万科长阳半岛开盘现场,854套住房在两天之内一售而空。(图:CFP)



在国内超大城市频造超级房价的同时,部分二三线城市也悄然加入了房价疯涨的“大合奏”。




房价样本数据多年来由开发商自主上报

长期以来,统计局搜集房产市场的数据,并非采用“住房实际成交价格”等更科学的数据,而是大多依靠企业自己填报,这造成了数据的随意性和主观性,其真实性也难以保证。现行《统计法》规定被统计人有告之的责任和义务,但对错报的追责少之又少。原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坦言,“调查时采集的数据是开发商报送的数字,也可能难以完全反映实际交易的价格”。(据路透社报道)



各地统计口径不统一,商品房保障房不区分

统计口径一直是统计部门未曾公开却应公开的信息。统计局定期公布的“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均值,其实来源于各地并不统一的统计口径获得的数据,即有的城市上报的“住宅成交价格”包括了经济适用房、二手房等,有的则不包括。在本来就不太科学的均价统计体系下,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依然不分开统计,导致最终的统计数据完全对市场的解释力非常弱。

二手房“阴阳合同”成公开秘密,为避税人为拉低均价

对于“不靠谱”的采样数据,在二手房数据上表现尤为突出。 最近备受质疑的上海房价数据,也由二手房而起,当地统计部门干脆决定暂停继续发布本年度数据。一名长期从事二手房的中介机构代表瞿先生在接受采访时坦言,"统计局要想拿到最真实、完全没做过手脚的房价样本数据基本很难"。

大量存在于二手房市场的“阴阳合同”,是造成官方数字大大低于“市场”数字(由各地中介机构提供)的主因之一。二手房买卖双方为了避税需要,会人为地报低成交价格,按照“地区指导价”上报。 据《南方周末》3月份调查报道,很多中介公司都有自家成交的二手房数据库,都是一手真实数据,但“成交量用建设部门的,但成交价格就更多地参考自己公司的数据库。”[详细]


不合理的发布方式

正在房产中介机构咨询的一名客户。(图:TIME)


  
“月度中和”数据不带参考值公布,拉公众感受落差

事实上,除了统计方法的不够科学、数据采集不严谨以外,各种试图反应房价和市场的数据与公众感受相去甚远,跟数据发布不合理也有很大关系。 对于统计局的做法,复旦大学住房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曾专门研究房地产价格指数统计的陈杰直言道,“月度中和完全没意义,不知道要干什么。年底的价格更能反映全年变动。”

例如,单独由统计局发布一个“70个大中城市”的数据,而不同时发布年末月度同比价格指,无法让公众立体、直观地了解房市走向,往往是依据个人对某一片相对狭窄的市场的主观感受下判断,不一致的感觉自然更强烈。(据《南方周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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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如经济学博士、中科院专家马光远所说,中国房地产市场,数据的混乱和虚假可谓“触目惊心”。 一方面是科学权威的统计指标缺失,取而代之的是无法反映市场真实情况的“大平均”统计算法;另一方面,本可弥补漏洞的市场却有充斥了以逐利为目标的中介机构,数据真实性禁不住考验。在真实可靠的信息无立足之地的情况下,房价数据自然“读不懂”房价,也无从取信于公众。  


还好,我从来就不相信这些数据,我也肯定中国的房价是虚高了很多的,所以我现在宁愿租房住也不会买房。bq140
真让你我读懂了,它还能糊弄吗?
可怜我等房奴了bq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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