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48.48.x 于 2012-8-31 16:13 发表 
不孝子女有错,但政府部门更有错,恐怕即使是在封建旧社会的官老爷们也不能允许他的身边有如此不守孝道的人。
“养不教,父之过”,人们在责难这些儿女的时候,也应该想想为什么这些儿女如此不孝,是否与老 ...
为什么这些儿女如此不孝?
——教育之错:现在的教育体制只教人考试,不教人做人、生活、尽孝道。
——社会之错:当今社会,物欲横流,房价高企,将几代人的养老金搜刮得干干净净。
——律法之错:不守孝道,甚至残害亲生父母、禽兽不如之人竟然没有一个政府部门可以管制他们,各个”有关部门“互相推搪责任,罔顾老人生命。谈何以法治国?
我请问楼上的同志,以上几条,政府有那一条可以推卸得掉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