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红”的热潮刚刚尘埃落定,道德又一次成为公共话题。从三鹿事件到和谐号事件,从郑民生到小悦悦,从李刚门到韩寒门,道德永远是中国人最常见的“借口”。事实上,一切都与道德无关,甚至也与法律无关。在失控的权力之下,国家这个利维坦正成为社会的主宰,金钱则成为全民宗教,而“赚钱的方式无一例外地使人堕落”(梭罗)。国家在去政治化和去法治化的同时,社会正日益走向去公民化和去道德化。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信仰缺失与实用主义泛滥双重作用的必然结果。
道德作为一个社会的基本共识,营造了一个信任的人群合作机制,特别是陌生人的城市社会,信任是道德的基本表现,也是一个社会文明的基础。权力社会常常是一个反法治社会,不正义的实用主义成为一种常态。在法治丧失的同时,道德被祭上神坛。道德成为粉饰乱伦和不正义的廉价脂粉,正被四处擦抹。黄仁宇先生指出,中国传统政治的特色就是以道德代替法律,将法律道德化,将道德法律化。实际上没有法治就必然没有道德,没法法治的道德只是一种伪善。伪善的本质是恶,就如同权力的本质是暴力。去道德化与去法治化是一枚硬币的两面,社会的伪善化与国家的暴力化相辅相成。随着国家暴力化的发展,去道德化的社会最终必然走向崩溃,“犹如馋人自食其肉,肉尽必死”(李世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