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我心悠悠 于 2011-6-30 10:53 发表 
无论是官员还是一般的公务员,似乎都很难有那种引咎辞职的勇气吧。
试问有多少的工作是官员领导亲自去执行的?
官员领导也只是统领安排,其责任应该是对属下的监督管理为主,而职责范围内的具体业务还是我 ...
汉字中“官”和“管”两字相差无几,其实就已经说明作为官的作用就是管,如果一个部门的每一样工作都要这个部门的领导去执行的话,那这样的领导还能够叫做“领导”吗?那样的人他有另外一个称呼——“打杂的”。所以监督管理下属做好每一样工作就是一个官员需要做的最基本的工作,任何一个下属的工作出现了问题,就是说明官员的监督管理没有到位,他就应该担负起所有责任。
在中国很少引咎辞职,我总结原因无非是下面几条:1、部门责任不明确,出了问题各个部门互相推诿(有钱的时候大家都来分),在电视上经常可以看到记者发现了一些问题向上反映时找不到负责的部门,最后推来推去推给了“有关部门”;2、官员当上这个位置不容易,投资巨大且回报不菲,所以特别“珍惜”,未到最后一刻都心存侥幸,绝对不肯主动“投降”;3、法制观念淡薄,”走后门“、不按规章制度办事已经成为习惯,出了那么大的事故后,估计这些官员首先想到不是我触犯了什么法律、法规,而是在推敲出了这件事我应该去找那一层的领导才可以摆平,需要花费多少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