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鉴于中国对钓鱼岛享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政府应该象有关专家建议的那样每年向国际社会发表一份“钓鱼岛问题白皮书”,详细阐述中国发现钓鱼岛的渊源和中国历代中央政府对钓鱼岛的行政管理历史,并列举大量的文献资料加以佐证,这其中尤其要有日本官方公开发表的政府文件、军事档案(地图等)等资料、西方以及美国政府此前对钓鱼岛问题的表述等,最好是能从浩瀚的历史档案中找出几件具有重要价值的文件让日方无可辩驳,同时也能让美国闭上它的嘴,使它借《日美安保条约》介入钓鱼岛争端的图谋落空。
二、充分利用日本和周边邻国在领土/领海争端上的矛盾,采取公开支持俄罗斯对南千岛群岛主权和韩国对独岛主权的立场来孤立它、打压它、牵制它,政府还要鼓励国有和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南千岛群岛的开发,和韩国政府协商鼓励中国公民到独岛旅游,让经济行为成为政治行为的有力补充。这样的打击对于日本政府来说应该是刻骨铭心的,同时也可以减轻我在钓鱼岛方向的压力,对美日韩军事同盟也是一个冲击,足以起到分化的作用。只有这两个方向的事搞大了日本才无暇“西顾”最起码“顾”的力度大减。这样的事可以摆到桌面上来谈,属于典型的“阳谋”,它小日本又奈我何?!
三、以国家名义向国际法院提出“琉球群岛”的归属问题,其依据是二战结束时的《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第8条,按以上法律文件日本战后所拥有的领土被规定为:“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至于日美私自签订的《旧金山和约》则是在背着当时的苏联和中国签署的,是无效的,所以无论是在法理上还是在历史延续上琉球群岛都应该是中国的固有领土,日本应该将琉球群岛归还中国,这也是它作为二战战败国应该承担的法律义务。
四、在钓鱼岛问题上放弃“搁置争议”的立场,彻底打破日本的幻想,从军事上做好解决钓鱼岛争端的各项准备,这就需要我们对西方的“中国威胁论”泰然处之,继续加大国防经费的投入力度,加快武器装备的更新换代和升级改造,重点打造一批“反介入”的神兵利器使美日在此问题上不敢轻易言战!